7月27日下午5时,因车祸致脑死亡的广丰籍邹某(化名)在区人民医院停止了心跳和呼吸,但他的生命却以另一种方式获得了延续——他捐献出的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将使另外三人重获新生。据了解,这是在上饶市广丰区发生的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7月23日晚10点多,现年45岁的邹某因车祸致特重型颅脑损伤、脑疝形成,被紧急送入广丰区人民医院抢救,患者入院后医院立即为患者开通了绿色通道,经积极抢救不久后患者即出现脑死亡表现:深昏迷,双侧瞳孔对光反射等脑干反射消失,没有自主呼吸,仅依赖呼吸机和药物维持呼吸、心跳。
7月25日,经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脑死亡判定团队专家会诊,判定邹某为脑死亡。在得知患者脑死亡后,广丰区红十字会派人赶往区人民医院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详细向患者家属介绍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有毁损的传统观念影响,刚开始,患者家属顾虑重重。对于是否捐献器官一事,家属始终未作表态。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与他们沟通、交流后,患者家属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了一番了解,表示待全家商量后再作决定。
7月27日,经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器官获取组织专家评估,邹某符合器官捐献条件。下午2时,在市、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OPO协调员的共同帮助下,邹某的父母认真填写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以及《江西省遗体捐献执行确认书》。
"捐献器官,对我们农村人来说,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情。"听到丈夫的提议后,邹某的母亲半天没吭声,随后哭着说不同意。不过,当老伴告诉她,儿子虽然死了,但他的器官可以让三个人重生时,这个72岁的农妇同意了。她颤抖着手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后,一下子瘫在椅子上,号啕大哭起来。
"刚开始,受农村传统习俗的影响,我母亲和我们兄弟姐妹几个都不理解和支持父亲的决定。但后来听父亲说哥哥的器官可以帮助三个危重病人得以延续生命,我们就支持了父亲的决定。我觉得捐献器官很有意义,因为只有这样,才让我们感觉到我的哥哥还存在着。"邹某的妹妹如此说道。
捐献程序启动后,南昌大学二附院、区人民医院的医护团队迅速开始了默契高效的配合,医护人员协同作战。27日下午5时,在区人民医院手术室,医务人员自发举行了向邹某遗体告别仪式。邹某的肝脏和肾脏获取后,将在未来几个小时内使另外三人重获新生,一场生命的接力就此开启……
对于这场生命接力,参与邹某器官捐献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都说,这一切,要感谢邹某父亲的大爱精神。南昌大学二附院OPO办公室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喻苏明,他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参与过多次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生离死别的场面也经历过不少,这次,这个男人被邹某父亲的大爱精神感动得落下了眼泪。"器官捐献的确是一份崇高的工作,每一个投入其中的人,都会被感动,都会有所感悟"。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郑小波说,"人一旦脑死亡,他的生命在本质上已经宣告结束,医疗无法让他起死回生,但是他的脏器还能够依赖现代的医疗手段维持若干时日,而对于众多器官衰竭的患者而言,器官移植是最为有效的治疗方法。对于农村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决定。我们大家应当向邹某及其家人,尤其是其有53年党龄的老父亲致敬,这是全广丰人民的骄傲。"
"车祸无情,人间有爱!邹某一家打破传统世俗的观念的勇气,捐献出邹某的肝脏和肾脏,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着实让所有人敬佩!" 区红十字会的常务副会长刘成业在捐赠现场时说道:"器官捐献是红十字人和医务工作者搭建起来的爱的平台,它让那些离开这个世界的人还有机会让自己部分的生命延续,同时又挽救了他人的生命,这是一件非常神奇而又崇高的事!希望大家都能携起手来发扬博爱精神,让爱和生命温暖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