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2时30分,年仅49岁的李女士因恶性心律失常导致心脏骤停,在玉山县中医院抢救无效逝世。忍着万分的悲痛,她的家属经过商量讨论,作出了一个艰难而又伟大的决定——无偿捐献亲人的器官,帮助亟待器官进行移植的人再次绽放生命之花。3时许,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来自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专家在手术室为李女士举行了默哀仪式。随后遵照家属的捐献意愿,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专家进行了器官获取手术。最终,李女士成功捐献了一个肝脏、两个肾脏,这份珍贵的生命礼物通过国家器官分配系统公平分配后,第一时间被送往分配地,为三名重症患者和濒临破碎的家庭带来了重生的希望。
这是在我县实现的首例人体器官捐献,也是成功实现的第二例遗体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