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红十字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款审计报告

时间:2020-11-11    来源:上饶市红十字会     阅读:5314     编辑:上饶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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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永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Shangraoshi Yongxin Public Accountants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

 Report

    赣饶永鑫审字【2020】第009号

 

 

江西·上饶

JIANGXI·SHANGRAO

报告日期:20201103

地址:上饶市凤凰中大道8号融晖城A-1号楼17层1715室

 电话:0793-8206866传真:0793-8206866

 

 

上饶市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

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上饶市红十字会:

我们对上饶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市红会")2020年1月25日至8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后附《上饶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上饶市红十字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上饶市红十字会负责编制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上饶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上饶市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专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饶市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上饶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告使用者依据报告作出的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上饶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上饶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上饶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上饶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的总体披露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自2020年10月26日接受上饶市红十字会委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

(二)通过检查、询问、分析、实质性测试,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三)完成现场审计,与贵单位治理层进行沟通;

(四)经内部三级复核程序,出具审计报告。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上饶市红十字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上饶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上饶市永鑫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西·上饶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上饶市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

收支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上饶市红十字会具有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3360900705524728B,地址设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5楼。

为应对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上饶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市红会")接受了来自境内外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接受的捐赠款物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统筹安排使用。

二、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市红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6,942,736.53元,其中捐赠资金5,922,709.33元,捐赠物资1,020,027.20元,以上捐赠款物均已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

三、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一) 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市红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共计         5,922,709.33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327笔,小计5,922,709.33元;接受境外捐赠0笔,小计0元。

2.按捐赠人性质分类。接受单位捐赠72笔,小计5,158,143.89元;接受个人捐赠255笔,小计764,565.44元。

3.按捐赠渠道分类。通过银行转账捐赠156笔,小计5,667,912.82元;通过互联网平台捐赠171笔,小计254,796.51元。

4.按捐赠金额分类。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捐赠313笔,小计1,439,685.40元;10万元以上的捐赠14笔,小计4,483,023.93元。

捐赠明细见附表1。

(二) 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市红会安排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5,683,750.00元。

1. 用于支持医疗机构、援鄂医务人员和救援队等开展疫情防控5,458,75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92.17%。其中:直接拨付医疗机构用于疫情防控5,422,750.00元(具体拨付情况见附表2);采购防控物资发放至医疗机构0.00元(具体发放情况见附表3),是因为市红会没有直接去采购疫情防控物资进行分发,而是根据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捐赠资金分配使用通知书,直接把捐赠资金汇到医疗机构账户根据需要自行采购;用于援鄂救援队经费36,000.00元。

2. 用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人道救助和心理援助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4),占捐赠资金总额的0.00%。

3. 用于支持学校、社区等开展疫情防控225,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5),占捐赠资金总额的3.8%。

4. 用于国际抗疫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0.00%。

5. 已安排待拨付资金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0.00%。

四、捐赠物资收支情况

(一) 捐赠物资收入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市红会共接受捐赠物资38批次,价值        1,020,027.20元。

1. 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物资36批次,价值971,455.20元;接受境外捐赠物资2批次,价值48,572.00元。

2. 按捐赠品种分类。接受捐赠药品2批次,价值530,660.00元;接受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29批次,价值335,014.20元;接受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等0批次,价值0.00元;接受日化消杀用品6批次,价值         89,193.00元;接受米油等食品1批次,价值65,160.00元。

(二) 捐赠物资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上饶市红十字会共安排使用捐赠物资1,020,027.20元。其中:用于国内疫情防控1,020,027.20元,占100%;用于国际疫情防控        0.00元,占0%。

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详见附表6及附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上饶市红十字会非定向捐赠物资的发放,是按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拨疫情防控捐赠物资的分配使用通知书》先划拨到指挥部,然后由指挥部统筹安排发放。每一批非定向捐赠物资,市红会均收有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出具的物资收据和分配计划。

2、上饶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的价值,有发票的是按发票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未能提供发票的,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中的规定,按照捐赠物品的数量每件1元入账,捐赠物资的实际价值我们不做核实。

3、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后续接受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审计并按规定公开,继续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1.上饶市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明细表

附表2.上饶市红十字会拨付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资金情况表

附表3.使用上饶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物资支持医疗机构情况表

附表4.上饶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和心理援助资金使用表

附表5.上饶市红十字会支持学校和社区等疫情防控款物情况表

附表6.上饶市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表及附表

 

详情请点击链接下载文件及表格

上饶市红十字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款审计报告 /uploadfiles/images/2020-11/11151117.doc

审计报告附表 /uploadfiles/images/2020-11/111512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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