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市4个单位被授予“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单位”称号、6名同志被授予“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大使”称号!
时间:2023-02-10 来源:
上饶市红十字会 阅读:5252 编辑:上饶市红十字会
为表彰先进、弘扬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激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单位(组织)积极投身人道主义事业,继续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江西省红十字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45个单位“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单位”称号;授予48名同志“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大使”称号。我市4个单位、6名同志榜上有名。全市红十字会员、志愿者、捐赠者、捐献者及社会各界广大爱心人士(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续关心、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大美上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大使”名单(6名)
陈祥龙、李慧夫妻——上饶广信三医院职工
余凤清——广丰区红十字心理应急救援队队长
俞佳——江西龙祥集团常务董事、财务总监
张希睿——德兴市红十字曜阳养老志愿服务队队长
吴星星——弋阳县桃源街道信息化社区党委委员、文明实践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