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市4个单位被授予“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单位”称号、6名同志被授予“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大使”称号!

时间:2023-02-10    来源:上饶市红十字会     阅读:5252     编辑:上饶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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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表彰先进、弘扬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激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单位(组织)积极投身人道主义事业,继续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江西省红十字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45个单位“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单位”称号;授予48名同志“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大使”称号。我市4个单位、6名同志榜上有名。全市红十字会员、志愿者、捐赠者、捐献者及社会各界广大爱心人士(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续关心、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大美上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表彰名单



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单位”名单(4个)

德兴市蓝天救援队
上饶市广信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江西泓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江西金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大使”名单(6名)


陈祥龙、李慧夫妻——上饶广信三医院职工

余凤清
——广丰区红十字心理应急救援队队长

俞佳
——江西龙祥集团常务董事、财务总监

张希睿
德兴市红十字曜阳养老志愿服务队队长

吴星星——弋阳县桃源街道信息化社区党委委员、文明实践员

恭喜以上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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