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红十字会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措施的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三免”优待对象,凭《江西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江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可以享受“三免”优待。
据悉,《江西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江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电子证照的签发,将在“赣服通”平台展示。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部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无偿献血“三免”优待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保障优待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便利、快捷享受优待。
来源:江西省红十字会